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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风采(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2日

  编者按:

  今年以来,全院干警牢记宗旨、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在收案数量激增、新型、疑难案件以及涉众型案件增多的多重压力下,结案数量大幅度增加,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部分优秀干警的经验做法加以整理,编发给大家,希望以他们为榜样,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勇于破难攻坚,敢于担当作为,为推动任城法院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而努力奋斗!

                                   李国珍的“少年审判情怀”

  李国珍,男,52岁,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87年参加工作。2016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32件,做到了所审案件无矛盾激发,无投诉,无上访,上诉的无改判、无发回重审,可谓是案件正确率100%,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经验做法:

  1、好方法带来好效果。在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中,李国珍采取了一套“221”工作法,即庭前“两步”调查、庭审“两种”教育,庭后“一项”跟踪。开庭前,一是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的意见,让他们填写调查表,详细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委托社会调查员对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评估,供量刑时参考。庭审中,一是推行“合力教育”,由审判长引导公诉人、辩护人、人民陪审员分别发表意见,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二是推行“亲情教育”,他提前让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写好一封信,当庭宣读,以亲情感化、挽救犯罪青少年。判决后,他又通过回访考察方式,对被判缓、管、免的被告人,每季度进行一次跟踪帮教,协助为其解决就业、就学问题。近年来,经他跟踪帮教,被判缓、管、免的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2、守原则才能重教育。李国珍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意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量刑,对于犯罪情节不重,悔罪度较好,放到社会上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少年犯,能适用非监禁刑的尽量适用非监禁刑,让他们在家庭、学校、社会的监督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2014年以来,他所审结的涉少刑事案件中,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判处非监禁刑人,比例为29%,判处的非监禁犯无一重新犯罪。

  3、勤学习练就强业务。多年来,李国珍养成了勤学习、常调研的好习惯,他密切关注青少年刑事犯罪的新变化,认真总结、重点剖析犯罪成因,研究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他工作从来不分份内份外,无论是否属于本人事务范畴,还是一些临时性工作都很愉快地接受。2014年以来,他所审结的案件无投诉、无上访,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正确率10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来双的“铁案情结”

  刘来双,男,41岁,刑庭审判员,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山东审判》等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今年以来,共审理刑事案件44件。其经验做法:

  1、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刘来双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努力学习法律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工作中,他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倒排案件时间表,白天开庭和调查,晚上写法律文书和阅卷,严格执行每天的计划。同时讲究工作方法,庭审前认真阅卷、核实证据、制定提纲;庭中和庭审后组织合议庭成员认真评议,反复推敲,确保质量。2014年以来,他所审结的2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超审限、发改判案件。

  2、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在政治上,刘来双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他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力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交通肇事等极易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的案件,他全力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惧辛苦,不怕麻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3、廉洁勤政,一身浩然正气。刘来双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曾兆新的“执行模式”

  曾兆新,男,48岁,执行三庭副庭长,1988年参加工作,连续三届任城区政协委员。2013年11月调入执行局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100余件。2016年以来,共执结案件   406件。其经验做法:

  1、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钻研。自2013年11月,调入执行局工作的那一天起,曾兆新便对执行事业投入了巨大的热情,虚心向老法官学习,刻苦钻研执行法律知识和执行方法技巧,边干边学,并努力发挥中层副职的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承担大案、疑难案件的执行工作,迅速成为执行三庭的业务骨干。2年多来,共执行案件914起,案件执结率为91.4%,执行和解率16.3%。

  2、讲究执行艺术,突出执行效率。对每一起案件,曾兆新都采取“四查三勤”的方法,即案件新收时要做到查被执行人及其配偶的房产、土地、车辆和银行存款的四查,案件执行时要做到心勤、嘴勤,腿勤。对每一个案件被执行人,他对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明之以情,讲清法律的严肃性及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促进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对每一起办理的难案、要案、大案,他善于从案件的细微处找到切入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3、坚持廉洁自律,保持公仆本色。曾兆新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廉洁勤政,不惧各种威胁,秉公执法,做到自律、自重、自爱、自警,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近年来,他一直保持与时俱进、敢为人先、勇往直前、不断进取的工作热情和旺盛饱满的工作斗志,展示了一名执行法官良好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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