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动员大会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0日 | ||
10月9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上级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法官遴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爱新作了动员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院干警首先收听收看了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动员视频会,认真学习了冯爱冰院长动员讲话精神。 随后,我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法官入额遴选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灿民传达了上级有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宣读了《关于成立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最后,王爱新院长做了动员讲话。王院长解读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历程,阐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及员额制的重要意义,并就抓好法官入额遴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夯实员额制改革的思想基础。要求全院干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法院工作方案的要求上来,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二是严肃纪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核环境。要发挥民主,全力保障广大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突出监督,把“阳光遴选”贯穿于入额遴选全过程。要坚持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地把最优秀的法官遴选出来。三是强化领导,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稳妥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凝聚各个部门的力量,合力推动入额考核工作开展。要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统筹做好审执工作,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取得良好业绩。 通过动员部署会,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积极参与改革和推进改革的自觉和自信,为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下步,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坚持法官入额考核工作的程序、标准、方法、步骤,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改革,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任务。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