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收入来源,另一方起诉离婚,患病方能否要求给予适当经济帮助?一起来看临沭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5年,董某与高某登记结婚, 2016年生育女孩小雨(化名)。2022年,高某突发左侧基底节出血并破入脑室、脑梗死等疾病,虽没有生命危险,但生活已不能自理。住院治疗一个月后,董某将高某送回老家,二人开始分居。
董某于2023年和2024年两次在临沭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董某以二人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高某离婚,女儿小雨归董某抚养。
法院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高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因自己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康复治疗和照护,且没有收入来源,希望董某能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考虑到高某的身体情况和诉求,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给董某做思想工作,从法律和亲情层面依次分析。一边劝导董某不管是在情感还是伦理方面,都应该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配偶予以帮助,一边向董某释明,法律规定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已经将道德上的义务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董某与高某离婚;小雨由董某直接抚养,高某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董某给付高某经济帮助3万元。
法官说法
婚姻关系解除后,生活困难一方的权益如何保障,是司法实践重点关注的问题。为避免困难一方离婚后陷入生活困境,法律规定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即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经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有条件的一方对于困难的另一方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经济资助的制度。本案中,高某患病后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固定的生活保障,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身体情况等因素,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以董某支付经济帮助款的形式让高某获得了一定的物质保障,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小贴士
离婚经济帮助适用条件:
1.一方生活困难
指一方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来源有限,以其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一方生活水平;或因患病,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不足以覆盖其基本医疗需要,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离婚时具备劳动能力,生活暂时困难,之后有自行缓解可能的,也可主张一次性帮助或短期帮助。
2.另一方具有负担能力
另一方在维持个人在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具备向对方提供一次性帮助或短期帮助的能力。
3.生活困难出现在离婚之时
"生活困难"的情形需发生在离婚当时,离婚后才出现"生活困难"情形的,不能向对方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夫妻一方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收入来源,另一方起诉离婚,患病方能否要求给予适当经济帮助?一起来看临沭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5年,董某与高某登记结婚, 2016年生育女孩小雨(化名)。2022年,高某突发左侧基底节出血并破入脑室、脑梗死等疾病,虽没有生命危险,但生活已不能自理。住院治疗一个月后,董某将高某送回老家,二人开始分居。
董某于2023年和2024年两次在临沭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董某以二人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高某离婚,女儿小雨归董某抚养。
法院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高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因自己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康复治疗和照护,且没有收入来源,希望董某能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考虑到高某的身体情况和诉求,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给董某做思想工作,从法律和亲情层面依次分析。一边劝导董某不管是在情感还是伦理方面,都应该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配偶予以帮助,一边向董某释明,法律规定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已经将道德上的义务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董某与高某离婚;小雨由董某直接抚养,高某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董某给付高某经济帮助3万元。
法官说法
婚姻关系解除后,生活困难一方的权益如何保障,是司法实践重点关注的问题。为避免困难一方离婚后陷入生活困境,法律规定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即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经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有条件的一方对于困难的另一方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经济资助的制度。本案中,高某患病后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固定的生活保障,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身体情况等因素,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以董某支付经济帮助款的形式让高某获得了一定的物质保障,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小贴士
离婚经济帮助适用条件:
1.一方生活困难
指一方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来源有限,以其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一方生活水平;或因患病,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不足以覆盖其基本医疗需要,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离婚时具备劳动能力,生活暂时困难,之后有自行缓解可能的,也可主张一次性帮助或短期帮助。
2.另一方具有负担能力
另一方在维持个人在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具备向对方提供一次性帮助或短期帮助的能力。
3.生活困难出现在离婚之时
"生活困难"的情形需发生在离婚当时,离婚后才出现"生活困难"情形的,不能向对方主张离婚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