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285执310号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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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 ||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富利、秦红花: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富利、秦红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85民初68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0285执31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王富利、秦红花所有的位于莱西市青岛南路66号28栋3单元402户房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该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案 号:(2020)鲁0285执310号 承办法官:林兆远 电话:0532-83109301 18506396252 本院地址:莱西市黄海路5号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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