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鲁0285执767号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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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07日 | ||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左述斌、任琨琨: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与被执行人左述斌、任琨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85民初681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285执7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左述斌所有的位于莱西市济南中路99号7栋2单元601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该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案 号:(2021)鲁0285执767号 承办法官:张鲁南 电话:0532-83109372 18506396112 本院地址:莱西市黄海路5号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二大队 附: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85执767号之一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住莱西市威海中路8号。 被执行人:左述斌,男,1983年4月18日生,汉族,住莱西市梅花山庄二期7号楼2单元601。 被执行人:任琨琨,女,1990年3月11日生,汉族,住莱西市梅花山庄二期7号楼2单元601。 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 (2020)鲁0285民初6812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于2021年6月4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左述斌名下位于莱西市济南中路99号(梅花山庄二期)7栋2单元601户房产,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拍卖处置被执行人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左述斌名下位于莱西市济南中路99号(梅花山庄二期)7栋2单元601户房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林兆远 审 判 员 张鲁南 审 判 员 田会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柳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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