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鲁0285执1243号李建新、李国与李树有、金彦彬、何心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处置财产选定评估机构及参加评估通知书
  • 作者:莱西市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莱西市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0)鲁0285执1243号

 

李建新、李国、李树有、金彦彬、何心娟:

    我院在执行李建新、李国与李树有、金彦彬、何心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需确定莱西市烟台南路90号7栋3单元502户房产的处置参考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因申请执行人不同意进行议价和询价,本院依法通过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以电子摇号方式确定青岛东部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顾问有限公司为上述财产处置参考价的评估机构。并定于2021年7月8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评估工作,望按时参加。未到场的,不影响评估工作的进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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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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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532-83109372 18506396112

本院地址:莱西市黄海中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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